包絡的條件
條件是零件容許的最大尺寸(或最小尺寸)必須與最大尺寸(或最小尺寸)在相同範圍(或範圍外)。包絡的條件,意即形態不可超過其最大實體尺寸的完美形狀,並可適用於圓柱面或兩個平面平行所決定的單一尺寸形態。
尺寸形態
以長度及角度等尺寸定義的幾何學形狀稱為「尺寸形態」。圓柱形、球形及相對的二平面等為尺寸形態。由於是以尺寸定義,因此尺寸變化時大小也會變化。
幾何公差的對象部位因指示線所在位置而異。例如下圖,即使是相同形態正平直度的母線及中心線,也會分為尺寸形態或非尺寸形態。
- a
- 幾何公差對象部位
最大實體尺寸(MMS:Maximum Material Size)
意即決定形態「最大實體狀態(MMC: Maximum Material Condition)」的尺寸。最大實體狀態意即形態任何位置的形態實體(體積)皆為最大容許極限尺寸,例如具有最小孔徑、最大軸徑的形態狀態。換句話說,最大實體尺寸是決定形態最大實體狀態的尺寸。
- 軸(凸)形狀的最大實體尺寸(MMS)
- Φ20.1
- 軸(凹)形狀的最大實體尺寸(MMS)
- Φ19.9
完美形狀的包絡面
意即以圖面指示的尺寸公差最大實體狀態形成的不變形範圍,目標物必須存在於最大實體尺寸的範圍內。
- a
- Φ5.0(最大實體尺寸)
- a
- Φ5.0(最大實體尺寸)
何謂
若於尺寸適用包絡條件,則於尺寸公差後面填入。「E」代表Envelope(信封),意即具有最大實體尺寸完美形狀包絡面的「信封」中,指示決定若符合尺寸公差的零件在範圍內則合格,若不在內則不合格的記號。